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南阳晚报热线说,城区雪枫路东头高架桥附近有一百多米绿化带被毁坏,花木遭到碾压破坏,附近留有残存的花木枝叶,看着令人心疼,并提出市园林部门为啥不提前做好收集、移栽工作,减少浪费。
一百余棵各类乔灌花木、四百余平米草坪被毁,直接经济损失八万多元
根据李先生报料,10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被毁坏的绿化带位于雪枫路东头高架桥西边路北的雪枫路上,该地有施工单位正在施工,被毁的绿化带已经被碾平,地下还有把少量花木残存干枯的枝叶。记者在一块蓝色“扬尘防污公示牌”上看到,该路段属于东环改造路段。
报料人李先生告诉记者,这里的绿化带是5月6日晚上被推土机铲除的,第二天他们就向市园林局等部门进行了反映。
“我们是在7日早上就接到了内部工作人员的汇报和市民举报的,接到绿化带被毁信息后,我们高度重视,当即就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市园林局执法大队负责人王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查实被毁绿化带128米,宽4米,直接毁坏各类乔灌花木100余棵,草坪400余平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250元。
在此之前,他们没接到任何单位关于该路段需要拆毁绿化带的告知,也没接到任何施工单位关于该路段绿化带树木、花草需要移栽的审批文书,这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被动,现在他们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没有接到“告知”也没接到任何单位的拆除申请,擅自毁坏绿化带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一起严重毁坏绿化带花木的案件,接到群众举报和市园林局的反映后,我们和园林局执法人员联合一起要求施工单位查清花木去向,停止施工,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5月12日,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杨建告诉记者,关于道路扩建、城市公共绿地改建等项目上的树木、花草等附属物的处理,一般情况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发包方也就是主管方会把有关政府会议的纪要或相关文件提前告知城管部门,再由他们通知市林业部门,做好树木、花草的移植工作,减少经济损失;
还有一种就是由施工单位向市城管局审批科提出申请, 等其审批后拿着手续到市园林部门对接,再由园林部门就树木、花草等附属物如何移栽处理拿出具体意见,然后施工部门才能施工。
杨建对记者说,到目前为止,他们和市园林局从来没有接到发包方的任何政府性文件的“告知”和施工方的申请,这属于擅自毁坏绿化带的严重违法行为。
王勇也告诉记者,按照《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地23条、第29条之规定,他们将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挽回经济损失,维护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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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