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2日消息:肩负“防止盗伐滥伐”责任的林业公司,为了修建管护用房,竟滥伐天然林木。近日,平武县林业发展总公司因滥伐林木被处以10万元罚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和3年。
平武县林业发展总公司对白马河林区、虎牙林区内的国有天然林负有防止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管护职责。2005年9月,公司准备修森林管护用房,总经理林珠塔要求就地备料,副总经理禹正华指定了木材采伐地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承建人组织民工在氐人谷非法伐木134.696立方米。
编辑:木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