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建设林下经济产品专业市场,发展林下经济产品规模化交易。加快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林农规避市场风险。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提高流通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林下经济对外开放水平。
(九)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乱伐、毁坏林木。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特色,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依法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防止坑农损农现象发生。做好从事林下经济的自然人、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档案,搞好管理与服务。妥善调处各类林权纠纷,确保林农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十)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发展市场短缺品种,优化林下经济结构,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溯源、检测体系,确保产品使用和食用安全。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林下经济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扶贫攻坚、农村发展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把发展林下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扎实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林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畜牧食品、水利、扶贫移民、科技、金融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政策扶持、监督检查、监测统计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形成共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
(十二)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以林农、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的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集中发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畜牧食品、商务、林业、扶贫移民、科技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木本粮油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项目,林业基本建设、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资金,应紧密结合各自项目建设的政策及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十三)强化政策扶持。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政策规定的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生态脆弱区域、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予以重点扶持。运输鲜活林下经济产品,符合国家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按规定减免车辆道路通行费,降低运输成本。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优化审批流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积极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业务开展,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切实增加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覆盖面。
(十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林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连片扶贫开发,发展改革、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专项规划优先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农生产环节和加工环节的用水执行水利工程分类供水价格;涉农生产环节和加工环节的用电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切实解决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
(十六)巩固集体林改成果。扎实做好集体林改“回头看”工作,提高分山到户比例。对“分股不分山”的集体林地要帮助完善经营机制,使林农权益得到保障。加强林权档案管理,逐步建立林权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尤其要做好民族地区、移民地区和地震灾区林权纠纷调解,强化属地责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林下经济扶持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简报、横幅、宣传栏、板报、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有关政策。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林下经济政策的认识,让群众了解政策、吃透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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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