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0日消息: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该院交自贡市沿滩区检察院查办的非法收购楠木案一审已宣判,被告人陈会江、邓军、殷建芬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三年。据悉,这是全国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楠木案。
2010年起,陈会江、邓军、殷建芬在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大量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楠木,囤积在崇州市羊马镇钢材木材市场内,待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牟利。经查证,陈会江收购了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桢楠原木5016根,其中4根截取自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邓军收购了桢楠原木3730根,其中3根属于古树;殷建芬收购了桢楠原木2175根,其中3根属于古树。
案发后,四川省政府下达督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楠木等珍贵林木的犯罪。2012年8月,四川省检察院将案件交办自贡市沿滩区检察院,省、市、区三级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省院林业检察处与沿滩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圆满完成上述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揭示了三名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在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国家珍稀植物名录的楠木,破坏了稀有的森林资源,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院认为检方所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三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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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