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林业建设活力显著增强
坚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着力完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有效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已经完成。累计确权集体林1.63亿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1%;颁发林权证1.6亿亩,颁证率98.2%,全省涉及林改的176个县4231个乡镇均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直接惠及5300多万农民。二是配套改革措施快速跟进。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初步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序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起步良好,全省已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504个,带动农户97.8万户,经营林地面积801万亩。三是兴林富民成效初步彰显。林改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耕山致富的热情,调动了社会造林的积极性,非公有制造林比例提高到65%。林改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全省累计开展林权抵押贷款235万亩,贷款金额18亿元,流转林地1023万亩,交易金额29亿元。林改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累计调处林权纠纷5万余件,成功调处率96%以上。四是对外交流再上台阶。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引进实施国际合作项目58个,实际利用外资1.3亿元。川西北、川西南两大森林碳汇合作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四川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走在全国前列。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业行政许可等改革也取得了重要突破。
五、森林管护全面加强,林区安全稳定有效维护
一是林业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制定和修订了林木种子管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木材运输管理等7部地方性法规,制定林业管理规范性文件26个。二是资源林政管理切实加强。加强木材采伐监管,十年累计采伐林木5382万立方米,均控制在年度指标限额内。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扩大内需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工作依法推进,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和林权管理进一步规范。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面完成,区划公益林2.59亿亩、商品林1.01亿亩。三是森林防火灭火卓有成效。积极应对人为因素和极端气候等不利条件,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度,突出抓好火源管控、基层基础和科学扑救三个重点,强化“两项制度”建设,推广巴中市巴州区“三进六有”经验,成功扑灭了多起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连年控制在0.2‰以下。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加强。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专项检疫执法行动,严控松材线虫等外来有害生物,加大蜀柏毒蛾等重点有害生物除治,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连年控制在0.7‰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五是林区治安状况持续改善。森林公安理顺了管理体制,落实了刑事执法权限。组织开展“绿盾”、“飞鹰”等专项行动,成功破获“12.2”、“11.29”等一批有影响的涉林案件。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累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0.5万起,收缴涉案木材22.2万立方米、野生动物218万头(只),挽回经济损失7亿元,有效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六、生态修复胜利完成,灾区林业实现恢复性发展
面对汶川特大地震造成的重大损失,全省林业部门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一是抢险救灾取得重大胜利。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林业厅迅速部署指导应急抢险救灾。坚持把抢救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多方筹措7000余万元救灾资金,保证了救灾应急所需。紧急救护受灾大熊猫,安全转移包括北京奥运大熊猫和赠台大熊猫在内的60余只大熊猫。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林区没有爆发疫情,没有引起社会动荡。二是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及时开展灾情损失评估,牵头编制《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引领、任务落实、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全力抓好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灾区生态修复有序有效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01.5亿元,恢复林草植被460万亩、大熊猫栖息地160.5万亩、林木种苗基地3.2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0%;修复林区水电路通讯线路3700公里、各类房屋98万平方米,林业灾后重建任务胜利完成。三是灾区林业全面恢复发展。适时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重点转移到抓林业生产恢复发展上来,科学编制灾区林业发展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着力推进林业产业恢复和结构调整,灾区生态旅游、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产业得到恢复性发展。卧龙特区灾后重建基本完成,大熊猫保护科研事业迈上新台阶。
七、强林惠民政策日益完善,林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林业投入连创新高。十年累计落实国家和省级林业财政投入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省级林业产业发展资金由2002年的2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亿元,林业投资渠道不断拓宽,投资额度不断加大。二是政策体系初步建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延长实施期限,8313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新增了森林抚育补贴、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湿地保护补助、林业科技示范补助等多个项目。造林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国家级集体公益林补助提高到每亩每年10元,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低到10%以下。三是林区民生有效改善。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正式启动,累计改造林业职工住房1.31万户,落实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五项保险补助15.8亿元,森工企业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林区饮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实施了28户重点森工企业设施改造,解决了1.5万职工安全饮水问题,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职工收入稳步增加。四是科技兴林全面加强。先后制定林业地方标准41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38项,推广先进实用技术110项。生态效益监测体系不断完善,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林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0%。五是林业宣传广泛深入。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林业新闻2000条次,林业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加强森林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爱鸟周、湿地日、生态旅游节等活动,推动了生态文化建设。林业机构、工作队伍、行业党务、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回顾十六大以来的林业建设工作,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对今后工作具有积极的启迪作用。一是必须坚持以生态文明来统揽林业发展。在维护林业“四大地位”、履行“四大使命”中,四川林业牢牢把握生态优先战略不动摇,巩固和提升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为在更大程度、更广领域争取支持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必须坚持以服务大局来谋划林业发展。坚持将林业置身全省国民经济和农村发展的大局,以经济建设、助农增收、粮食安全、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为切入点谋划发展,获得了加快发展的更多有利条件。三是必须坚持以深化改革来激活林业发展。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林业各项改革,有力地带动了林业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林业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四是必须坚持以重点工程来带动林业发展。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通过大工程落实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争取了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兴林富民政策完善,形成了较强的积聚效应,为林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必须坚持以分类指导来促进林业发展。针对四川复杂的地理特点,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突破,有效提升了林业发展效益。六是必须坚持以全民共建来推进林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作为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的双重属性,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建设事业全民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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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